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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 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半:小微主体的组合优惠(至2027年底)

财税政策作者:首如财税
本文所述政策发布于 2023-08-02,政策可能已调整。实际办理请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或联系顾问确认。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外,还有一批"小税种"同样可以减半。单项金额不大,但一年累计下来对小微企业不是小数目,偏偏最容易被忽略。

一、"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以下税费:

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优惠可以叠加享受

这一条尤其重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果已经依法享受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半优惠。

换句话说,不是"二选一",而是可以在已有优惠基础上再减半。实务中不少企业因为不知道能叠加,主动放弃了后一层优惠。

执行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原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查询: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10453/content.html

以上内容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发布的公告整理,未作任何主观演绎。具体到贵公司能否适用、如何申报,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也可直接联系首如财税顾问,我们按您的实际经营情况核算。